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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機吊鉤的安全技術要求

發布時間:2018-04-10 瀏覽:8395次

  吊鉤的安全檢驗

  人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,以1.5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。

  動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的吊鉤,以2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。

  吊鉤卸去檢驗載荷后,不應有任何明顯的缺陷和變形,開口度的增加量不應超過原尺寸的0.25%。

  檢驗合格的吊鉤,應在吊鉤低應力區打印標記,包括額定起重量、廠標或廠名,檢驗標志、生產編號等內容。

  吊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報廢:

 ?、倭鸭y;

 ?、谖kU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%;

  ③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;

 ?、茔^身扭轉變形超過10°;

 ?、莸蹉^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;

 ?、薜蹉^螺紋被腐蝕;

 ?、咂^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%時,應更換襯套;

  ⑧片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%時,應更換心軸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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